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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过高大家都逃 出租屋税费应否下调

发布时间:2013年9月3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我在广州有三个铺、几套房子在出租,天河、荔湾和东山区都有。我和我的朋友都觉得现在广州的税金实在太高了。”文女士日前致电本报,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对出租屋税收的想法。自上周本报推出出租屋专题报道之后,读者反应热烈,纷纷致电报社,讲述他们的看法。而记者也找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专业人士,让他们也来谈谈看法。相关部门还委托本报收集有关的反馈意见,凡是对出租屋管理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市民均可写信到《羊城晚报》专版部《楼市周刊》,信封上注明“出租屋意见”字样,本报记者将把信件转交给有关部门。
  说法
  业主:税费过高大家都逃税
  文女士仔细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广州各个区的商铺税金不同,东山区交的税金是租金的14%,天河、荔湾区则要10%,除了这笔钱外,就是所有出租屋主还要交纳5%的年防税。“你投资一间房子或者一间铺,都是有风险和投入的。风险就是租客会断租,每两年大概要断租两个月;投入是每年的维修,租客只是在这里办公或居住,如果由于大厦的问题房子要维修,屋主是要承担费用的,还有一方面的投入就是房子的折旧,就以天河北某大厦为例,第一年买入后月租可达8000元,到了第二年开始,就只能租6000元,加上利息、通胀等客观因素,房子的回报率每年都下降1%左右。”
  文女士的意见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出租屋主的心声。有不少屋主表示,随着房地产开发的推进,物业的投资率不断在下降,但税收却没有下降过。“如果税收是可以承受的,其实谁也不愿意逃税。因为如果房子是完税的,屋主和房子都会受到保护,租客和房子发生了什么事,作为合法的出租人都会受到保护,毕竟现在环境复杂了很多,租客什么人都有,但现在大家都在想方设法逃税,其实真是迫不得已。”一位姓张的先生说。
  税局:税收是必要的财政来源
  广州的出租屋税费是否过高?接下来能否有调整的松动?日前,记者带着读者的问题专门走访了广州市地税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该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广州出租屋的税额是从2001年开始,按照广州市的出租屋管理办法执行的。现在的税金主要包括三方面:综合征收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出租屋的税费主要按照住宅类和非住宅类(即写字楼和商铺)不同类型的物业来征收。“税金是维持出租屋管理的必要财政来源。这部分的金额是国务院和人大共同规定的,我们只是按章收税。”这位负责人表示,很多出租屋主对于交税很抗拒,他们并不知道这笔钱其实很多是花费在保护他们自身利益的地方。比如现在在街上巡逻的保安、街道房屋出租信息的免费提供以及接下来新办法里面还会制定给予屋主的各类服务等,都需要从这笔税收中支取。“这笔税基本上都是返还给街道的。”这位负责人表示。
  专家:税金能否灵活处理?
  一方面是市民的承受能力导致税收不能起到严格管理出租屋的作用,一方面又是管理的必要手段,两者之间应该如何协调?记者采访了有关方面的专家,专家们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在各个大城市都十分头痛的问题,它不仅牵涉到城市居民的安全,而且对城市的形象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而管好出租屋也是管理流动人口的重要手段。如果由于税收太高,而令出租屋的管理不到位,将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专家认为,在现行的税收体制里面,基本上是中央统管,几个直辖市的权利大一些。像北京、上海两个城市,出租屋的租金就只有5%,这些城市的屋主就很乐于交税。广州虽然不是直辖市,但专家建议,能否在地方税收部门管理的范围内进行调整,比如在税率上选择最低的额度,地段的因素也相应降低,从而增大征收范围,维持税金所得的平衡。这样既鼓励了屋主纳税,又扩大了税收范围,是否可以成为广州出租屋税收改革的参考办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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