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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面临深度调控 地方政府应反思

发布时间:2013年9月7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地王”的问题总是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由于在短期内往往会推动一个区域的房价上涨,也容易影响到大众对房地产调控形势的判断,国土资源部近年来对“地王”都采取严控的姿态,并且出台系列措施力争避免各地频繁出现“地王”。也正是基于“地王”的上述指向性意义,南京(楼盘)市收回去年“地王”的消息激起强烈反响。(详见本期4版《透视地王“回收”》)姑且不论罗生门式的各方表述与猜测,此地块在供地和收回上出现的诸多瑕疵颇值得作为土地供应主体的各地政府引为教训。

  首先,政府在供地时没有很好地控制出让地块规模。该地块之所以成为地王并非由于单价过高,楼面地价不过7754元每平方米,与去年北京(楼盘)万柳地王高达4.4万元每平方米的楼面地价相差甚远。但是它的出让面积为36.42万平方米,合546亩,最终使得该地块成交价高达56.2亿元从而成为总价地王。

  地方政府倾向于大面积出让土地。与小面积供应土地相比,大地块出让可以减少政府供地环节的工作量和行政成本,也可以减少市政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投资。另外,还能一次获得巨额土地出让收入,并通过资金门槛使得只有大型开发商可以介入,实现由知名开发商进行成片开发的目标。南京这个案例在此方面的考虑特别明显,与2号地块毗邻的1号和3号地块都在之前由同一个开发商获得,三块地总出让价格为256.54亿元,相当于滨江商务区整体交给中冶置业开发。

  大地块出让的弊端也很明显,企业成为该区位的垄断供应者,会影响到市场价格水平。另外由于地块太大可能需要分期开发,更有开发商刻意分期开发来获得更多土地增值收益,都造成未来一段时间内实际的住宅供应量减少,看起来土地供应了不少,但不能在几年内形成数量匹配的房屋供应。此外,还存在着企业资金无法支撑后续开发的可能。

  为了避免大地块出让的种种弊端,国土资源部在2012年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中明确要求不同城市出让住宅用地的上限,大城市不能超过20公顷。商住混合用地性质的南京滨江2号地块虽然规定居住部分不超过19.8公顷,就是避免直接冲突该规定。但是总计546亩的开发规模,对企业资金和开发能力要求高,实质上提高了地块的开发风险。

  其次,净地出让在地方实践中没有得到有效贯彻。为减少由于政府原因引起的土地闲置现象,国土资源部在众多政策中都要求供应净地,在去年出台的新一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里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供应的土地要做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等。而滨江的几个地块都没有做到这一点,更早之前出让的3号地块至今还在拆迁中。

  另外,规划的严肃性没有得到尊重。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收回,官方说法中的原因之一是,政府对滨江商务区的规划进行了局部优化,其中涉及2号地块出让时约定的规划假设条件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收回。这样的说法只会让地方政府在此事中的合规性更是大打折扣。如果真的是规划调整的原因,去年11月出让的地块,几个月后就进行大规模规划调整,涉及几十亿元的资金、几百亩土地的调整,未免太把规划当儿戏,而且局部优化是否要把500多亩地都收回?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要收回土地而拿规划调整作为理由,则更是把规划当作政府的借口,想用就用,更是缺乏严肃性。

  南京的这个案例说明,很多地方政府仅仅把自己作为土地供应的主体来考虑自身的方便和利益,而忘记作为土地管理者应该承担的调控市场、稳定市场的职责。企业也乐得参与政府的“互动”,只是风险来临的时候,往往政府要用更多的违规行为来解决问题。这些都是对土地供应市场公正性和公平性的伤害,也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巨大损害,足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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