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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小阳台与厨房的墙斜可以拒收楼

发布时间:2014年7月9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业主:我的房子即将交楼,上周去看房子时,发现在小阳台与厨房之间的一面墙砌斜了,与合同上平面图不符,想请问一下,到交楼时开发商肯定都是已经验收合格的,但开发商交付我们业主时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该怎么解决比较好?

    律师:业主可以同开发商先协商一下,现在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的情况下,无需假设。果真通过验收,而你收楼的时候还没有处理好墙的问题,可以拒绝收楼,如果开发商仍不整改,可以请房屋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如果对你有利,可以通过消委会或诉讼的形式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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