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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需掌握的评估常识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1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一、评估程序
  估价一般程序:
  委托人提出估价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证件;
  评估公司对资料证件审核后委托人填写委托书;
  委托人交纳预付款;
  委托人和估价人员共同到评估现场进行查勘;
  估价人员撰写评估报告;
  委托人与评估公司结算评估费用后领取评估报告。
  房屋拆迁分类估价程序:
  拆迁人向估价机构提出估价申请→估价机构和拆迁人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委托书》,并提供相关资料证书并缴付预付款。→估价机构在受理委托3日内向房管局拆迁处备案。 →前期工作及现场踏勘:①、整理拆迁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现场踏勘;②、对估价对象进行分类,并与拆迁人初步沟通;③与拆迁人协商,确定样本点,约定样本点现场查勘日期;④、现场查勘样本点。 →估价人员撰写估价报告,并报房管局拆迁处备案。
  二、评估时委托方需提供的资料
  (一)存量房地产: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总平面图;
  房屋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主要附属设备清单;
  水电使用情况;
  其它有关评估对象的特别说明。
  注:单套住宅或小型房产只须提供上述1、2项;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若为单位加盖公章,注明提供日期和经办人签字。
  (二)在建工程:
  成都市计划委员会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临时证需出据缴纳出让金的票据);
  定点通知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成都市工程建设许可证;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红线图及总平面图;
  建筑平、立面图;
  对工程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工程的开工、进度、竣工用途等概况);
  建筑预算书(包括土建、安装);提供相关费用单据、合同;
  企业营业执照;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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