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房地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权属登记

房产登记费的收取方法

发布时间:2015年5月7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房产登记费的收取方法
  申请房地产登记,权利人应按下列规 定交纳登记费:?
  (一) 初始登记的,按登记价值千分之一交纳。但登记价值超过三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 万分之五交纳;
  (二) 转移登记的,按登记价值的千分之一交纳。但登记价值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 按万分之五交纳;
  (三) 抵押登记的,按抵押价值的万分之一交纳。但每项最低不低于一百元;?
  (四) 变更登记及其他登记的,每项交纳二十元。?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潍坊房地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