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房地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租房知识

郧县司法局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2月9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是打击违法犯罪、规范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对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至关重要。郧县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上级各部门关于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的要求,从规范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的角度出发,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 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充分认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近日,郧县司法局集中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知识专项培训,深入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培训,引导广大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犯罪嫌疑线索和涉嫌犯罪的案件正确处理,正确认识衔接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执法力度,深度排查法律服务机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犯罪发现及时。郧县司法局在推动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为县域经济建设服务时,还严格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和法律服务的行业要求,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深度排查法律服务机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以强化质量监督为主线,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元至三月份以来,郧县司法局先后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不定期的案件抽查,回访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当事人,排查法律服务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格办案人员责任督查,加大法律服务工作的督查力度。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召开后,郧县司法局以法律服务规范执业检查活动为抓手,对法律服务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个案投诉进行督查检查,在检查中及时查找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制定郧县法律服务机构质量监控阳光执业四项制度,设立法律服务质量投诉电话、邮箱,接受当事人的投诉,加强质量监控。 三、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保证主动移送犯罪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凡是涉及公证员、律师、司法鉴定人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接受法律制裁的,司法局先行组成讨论组,对案件的定性、处罚进行讨论,严格按照讨论结果做出处罚,对讨论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将及时向同级侦察机关移送,并作好相关证据的保存和材料的移送。二是对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公安机关自行发现并立案侦查的涉及法律服务的案件积极配合,为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勘验、鉴定等侦查工作提供便利。 四、积极引导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为刑事司法活动服务。一是引导公证处发挥国家证明的职能优势,主动介入刑事司法活动过程中,为刑事司法提供便利,如为侦查过程中证据保全等。二是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在刑事司法活动过程中的地位,为刑事司法公证提供便利条件,严惩唯利是图,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律规定,帮助不法分子颠倒黑白,伪造证据,甚至直接参与了违法活动对刑事司法造成不利影响的律师。三是强化司法鉴定规范执业管理,促使司法鉴定为刑事公证司法提供证据保障,督促司法鉴定人以专家的身份出庭作证,为刑事司法提供便利。 李培文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潍坊房地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