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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业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6年8月5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本文介绍国家物业费标准,如何认定国家物业费标准,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现在物业费标准有两种形式,一种实行市场价,即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的物业公司,以中标价为准,具体多少,你看批复文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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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物业费标准
  我住吉林省一个市里的小区,是7城楼的住宅。我们小区一个月物业费收人民币50元,我觉得物业费收的太高了也不是电梯楼,水费(包括雾水处理费和,降芽费),卫生费还另外胶费。请问有没有国家认定的物业费标准。
  1.所在城市是吉林省延吉市,多层楼的小区,房屋面积是96平方米。
  2.要和物业公司签物业合同吗?签物业合同之前的物业费要胶吗?
  解答
  现在物业费标准有两种形式,一种实行市场价,即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的物业公司,以中标价为准,具体多少,你看批复文件就可以了。另一种实行政府指导价,即由物价局根据小区情况核定一个收费标准,政府有指导价标准,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物价局的批复标准。如果还不清楚,你可以打当地物价局或房管局物业科的电话,咨询一下,他们会详细告诉你。
  你小区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肯定要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上也明确有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如果你签了,就表示同意了。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的开收日期是自你接收房屋时开始计算,现在公认的接收房屋一般以你领取了房屋钥匙为准,当然这不是绝对的,正规的物业公司会通知你交接房屋后让你签个接收房屋的文件,这样就很明确了。
  如果你没有按通知的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也没有与物业签订合同,物业按理不应该收取之前的物业费,但实际情况是,你再看一看购房合同,上面有交房时的有关条款,看后你就明白,即使你不接受房屋,很可能也得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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