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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露台物业“批准” 仍属违建遭拆除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封露台,我们是经过物业的,每个露台都要上万元钱。现在执法局来强拆,业户的这些投资谁来买单?”昨天,中山区行政执法局对中山区景山街附近一小区的80余户违建实施强拆,在强拆现场,众多业户如是表示。
  业主 封露台经过物业“批准”
  昨日9时许,中山区景山街附近某小区内,几位拆迁人员手持铁锤、撬杠等工具,正对一封闭露台进行强拆。所封的露台为钢骨架,四周用真空玻璃罩面,上部用铁皮做盖。楼下有多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守,几位将被强拆的业主与现场负责人进行交涉。
  几位业主均表示,当初封露台时,他们将设计图纸、所用材料和楼上邻居的意见书都交给了当时的物业,所封露台是经过物业公司同意的,现在怎能说拆就拆。其中一位业主表示,他所封的露台花了近2万元。这些损失谁来负责?
  物业 先前口头做过提示
  封露台是否经过物业允许?封露台和封阳台一样吗?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物业客服经理表示,封闭露台和封闭阳台不一样,封闭露台实际上是建阳光房,当然属于违建,很多业户错误地认为封露台就是封阳台。这位负责人解释,阳台是原来就带顶的,而露台却不是。
  这位负责人说,该小区物业已经更换了几家。多数业户封露台时,当时物业就明确过这属于违建。而坚持要封闭露台的业主,物业也要求他们与楼上邻居协商好,要拿出与邻居协商的意见书。同时也告知他们,如果小区将来成立物业委员会,业委会或行政执法部门要求其拆除时,业主责任自负。要求业主拿出意见书,不就是默许封闭露台的行为吗?这位负责人回答,物业对硬要封闭的业户已经做了口头提醒。实在要封,物业要求他们保持楼的外立面整齐,不能破坏小区的整体格局。
  律师 封闭露台须规划审批
  露台是否可以自行封闭?记者采访了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旭。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刘旭说,建筑规范中的露台是指利用房屋屋面或伸出屋面(如退层屋面)四周有围护结构,可供正常使用的平台。而根据我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相关规定,屋顶露台并不计算建筑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封闭屋顶露台主要牵涉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由于露台在建筑设计上没有上盖,并不属于封闭的空间,住户如果将整个露台封闭,则属于改变建筑结构。
  故如果住户欲将露台封闭,则须事先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否则当属于违建。根据设计用途,露台可为整幢楼房共同使用或为特定住户使用。故所有的共用人必须合理地使用露台,住户使用露台不得影响和妨碍其他人的正常使用。由于封闭露台属于使用露台的范畴,因此在封闭露台时,有必要与其他使用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封闭露台还需遵守物业管理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记者李社生
  -律师说法
  由于露台在建筑设计上没有上盖,并不属于封闭的空间,住户如果将整个露台封闭,则属于改变建筑结构。故如果住户欲将露台封闭,则须事先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否则当属于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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