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房地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租房知识

租房不签合同房东可随时喊停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宋小姐:去年2月份,我通过朋友介绍租了王某的房屋,当时我跟他签了一年合同,约定月租金为1000元。今年2月份房子到期后,我给王某打电话表示想继续住下去,他答应了,并来收了租金,但我们没再签合同。可现在他说要卖房,让我1个月内搬走,请问他有没有这个权利?我能不能继续再住半年?
  
  唐律师:不能。因为你们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没有再签订定期的租赁合同,你给他交房租时他接受了,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但已不再是一年的定期租赁合同,而是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随时要求停止租赁合同,只要给承租人留出合理的另外租房的期限即可。你可将多付的租金索回。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潍坊房地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