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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咋“添”名?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7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问:几年前我和丈夫婚后买了一处房子,当初房证上是他的名字,现在想把我的名字也加上去,该怎么办?
答:按照变更登记办理,由夫妻两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证》原件或不征收契税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部门办理。
  问:我姐在广州工作,在沈阳的一处房子要卖,她不到场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答:可以,只要当事人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将房屋买卖事宜阐述清楚并附有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必要复印件,代理人就可以拿着《委托公证书》及复印件代当事人到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未成年人如何卖房?
  问:我外甥今年15岁,名下有一处房产,他是否可以办理房屋出卖手续?
  答:未成年人的房屋办理登记,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涉及处置未成年人的房屋时,需要所有监护人共同到场。同时,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继承房产怎么更名?
  问:我父亲买了一处新商品房,办理完合同备案,房证还没办时父亲死亡,我该如何办理?
  答:如果已经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的,房产登记部门可将所有权转移登记与继承合并受理,直接为继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未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的,由法定继承人持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要件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要件预审,在确认无异议情况下,由房产登记部门出具证明。继承人持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后,法定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书》和全部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要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问: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处房产,我想更名,该如何办理?
  答:办理房产继承应根据不同的继承形式提供继承文书,法定继承的,提供《继承权公证书》;遗嘱继承的,提供《遗嘱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司法判决或调解继承的,提供《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已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证》原件、继承人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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