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重房租 不重合同 给骗子可乘之机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5日 来源:潍坊房地产律师 http://www.wffdclvshi.com/
兰州市最近发生多起假房东骗钱案件。据了解,去年7月24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兰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被纳入统一管理,并正式启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在租房过程中应该和房屋租赁人依法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但记者调查发现,该《办法》实施一年后,仍有许多房东在出租房屋时不与房客签订出租合同,造成一房多租、传销窝点屡次打击不尽。
只重房租给骗子可乘之机
昨日,记者在安宁区水挂庄81号看到,房东出租了一间30平米的房价格在600元,李某说。十年前30平米的房屋租金在70元左右,现在在兰州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房子根本不怕租不出去,许多老板租房子出手很大方,根本不用担心不给钱,所以没必要签合同。房客李某说,自己并没有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只是口头协议按季度交房租,也不知道房东是否有《产权证》或到房管局申领《房屋租赁许可证》。兰州某房屋中介公司负责人说,目前兰州市场房屋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许多房东把价格放在第一位,给骗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骗子对房东很“大方”
某房屋中介负责人说,骗子们对房东十分大方,所以房东一般只重租金不重合同。骗子所用最多的借口是装修房子,趁机再去行骗。他们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寻找承租人、设计骗局、骗取房租等一系列活动,所以骗子最担心时间不够用。他们的下手目标通常是有能力支付年租的生意人和白领人士,去看房时他会告诉你房子很紧俏,甚至是找“托儿”一起抢着订。在紧急的状态下,人们的考虑往往不太周全,房客交付年租也由于假房东承诺的水电、物业、暖气费等优惠条件而上当受骗。
不签合同传销横行
兰州市七里河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去年七里河区共查处58个传销窝点,发现和部分造假窝点。大多数房东们根本不签租房合同,他们只关心高额租金,从而忽略了租房的用途,同时给非法传销提供了滋生的温床。据了解,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将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了解到,一般传销窝点被取缔后执法部门只是对传销者进行遣散,对房东的处罚,根本谈不上高额罚款,一般就是批评教育。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房东要对租房人员的身份进行登记,违者可处5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区区几百元钱,对房东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国家规定租房要签合同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租赁部马部长说, 国家在十年前就有规定,在租房过程中,房东应该和房屋租赁商(承租方)依法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只是公民意识不足。去年地反性法规出台后,个体户在申办年检时,必须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到工商、房管部门备案,目前房管局已登记12000件,面积250万平方米,总体情况个体户租房情况较规范,但个人租房或中介租房不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仍不乐观。政府也在逐步规范,要解决弊端,还需要上门宣传,实地摸底等一系列过程,还要和公安联手主要对流通人口进行暂住户口登记、社区配合等多方综合管理。